【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公告2013年第50號
【發布日期】2013-07-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2年7月20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4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鑒于本案情況較為特殊和復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即截止日期為2014年1月20日。
【發布文號】公告2013年第50號
【發布日期】2013-07-1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2012年7月20日,商務部發布年度第40號公告,決定對原產于美國和韓國的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鑒于本案情況較為特殊和復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商務部決定將本案的調查期限延長6個月,即截止日期為201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