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聯合下發《關于全面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湖北電力現貨市場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電力現貨市場要在2025年底前轉入正式運行,安徽、陜西力爭在2026年6月底前轉入正式運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遼寧、重慶、湖南、寧夏、江蘇、河北南網、江西、河南、上海、吉林、黑龍江、新疆、蒙東、青海要啟動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運行。
2025年底前,南方區域電力現貨市場要啟動連續結算試運行,京津冀電力市場要創造條件啟動模擬試運行,省間現貨市場要實現發電企業參與省間現貨購電,并加緊研究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直接參與省間現貨交易的機制。市場建設要充分考慮各地合理訴求,加快形成工作合力,更好促進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
全文如下: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
全面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的通知
發改辦體改〔2025〕39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能源局,天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內蒙古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遼寧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廣西壯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重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甘肅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中國核工業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網有限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大唐集團有限公司、中國華電集團有限公司、國家電力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長江三峽集團有限公司、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開發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華潤(集團)有限公司、中國廣核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廣州電力交易中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圍繞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全面加快電力現貨市場建設,2025年底前基本實現電力現貨市場全覆蓋,全面開展連續結算運行,充分發揮現貨市場發現價格、調節供需的關鍵作用,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湖北電力現貨市場要在2025年6月底前、浙江電力現貨市場要在2025年底前轉入正式運行,安徽、陜西力爭在2026年6月底前轉入正式運行。2025年底前,福建、四川、遼寧、重慶、湖南、寧夏、江蘇、河北南網、江西、河南、上海、吉林、黑龍江、新疆、蒙東、青海要啟動現貨市場連續結算試運行。
二、2025年底前,南方區域電力現貨市場要啟動連續結算試運行,京津冀電力市場要創造條件啟動模擬試運行,省間現貨市場要實現發電企業參與省間現貨購電,并加緊研究售電公司、電力用戶直接參與省間現貨交易的機制。市場建設要充分考慮各地合理訴求,加快形成工作合力,更好促進資源大范圍優化配置。
三、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一年以上,且經第三方評估滿足《電力現貨市場基本規則(試行)》規定的正式運行啟動條件的,可按程序轉入正式運行。第一責任單位應采取獨立、公開的方式選定和委托具備專業能力和經驗,且未參與所在省(區)電力市場方案規則編制、技術支持系統建設的第三方機構開展評估,形成評估報告,并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開。省級現貨市場轉入正式運行,應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同意,并報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備案。
四、擬開展連續結算試運行的,第一責任單位應事先委托具備專業能力和經驗的第三方機構,對現貨市場開展技術支持系統校驗,并主動公開校驗報告。未通過系統校驗的地區不得轉入連續結算試運行。
五、現貨市場正式運行和連續結算試運行的省份,2025年底前要實現用戶側主體參與現貨市場申報、出清、結算,并建立適應新型經營主體需求的準入要求、注冊程序、報價方式、結算考核等機制。參與現貨市場交易的經營主體中長期簽約履約比例必須要符合國家能源安全保供要求。
六、各省(區、市)現貨市場第一責任單位及國家電網公司、南方電網公司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切實加快推進電力現貨市場建設工作,確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任務分工,完善工作機制,強化監督管理、風險防范、培訓宣傳等工作,每年底前向社會公開年度電力市場建設運營情況。各級電力交易機構、調度機構要加強支撐服務和運營保障,做好市場運行信息的歸集、分析和披露。國家能源局各派出機構要積極參與電力現貨市場規則制修訂,確保各地現貨市場規則與國家基本規則要求保持一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將加強對各級電力市場建設的督促指導,定期調度市場建設進度,協調解決重點問題。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