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辦建[2011]16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住房城鄉建設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建設局:
根據《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通知》(財建[2011]61號),現將2012年度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有關示范申請要求具體通知如下:
一、示范內容及要求
(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集中推廣重點區。
1、為進一步突出重點,放大政策效應,2012年將在資源豐富、建筑應用條件優越、地方能力建設體系完善、工作基礎較好的?。▍^、市),啟動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省級集中推廣重點區示范。對地方上報的集中推廣工作方案,將進一步修改與完善,由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予以聯合批復,確認重點推廣區域內新增示范市縣及已批復市縣的新增推廣任務,并分期分批逐年啟動,撥付相應的補貼資金。
2、對太陽能資源豐富且已出臺太陽能強制推廣政策的省份,可制訂太陽能綜合利用工作方案,提出太陽能新型技術推廣應用示范工程,被動式太陽能房、農村中小學太陽能采暖、學校及醫院集中太陽能熱水供應等工程方案及推廣面積,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對太陽能綜合利用工作方案予以審核批復,并撥付相應補助資金。
(二)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
1、為確保示范效果,201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將優先在具備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實施基礎、相關能力建設體系相對完善的市縣中安排,申請示范的市縣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應已具備一定規模,其中城市已建成并投入運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不小于150萬平方米,縣不小于25萬平方米。對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的審批,將向深層地熱能梯級利用等新技術推廣應用傾斜,并適當放寬已有推廣面積標準要求。
2、申請示范的市縣應按照《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城市示范實施方案的通知》(財建[2009]305號)、《財政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加快推進農村地區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財建[2009]306號)的要求編寫申請材料,并填寫已建成并投入運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表(見附件1),通過省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上報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每個?。▍^、市)上報示范市不超過2個,縣不超過4個。
3、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各地申請上報文件進行審查,確定入圍市縣,并組織對入圍市縣進行實地核查,核查已有推廣面積、相關能力建設情況等,最終確定中央財政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
(三)已批準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新增推廣面積。
1、為進一步挖掘應用潛力,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前期示范效果好,推廣面積基本完成的示范市縣將繼續給予支持,追加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面積。申請2012年追加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的示范市縣,2010年前(含2010年)批準的示范市縣應全部完成示范推廣任務,2011年批準的示范市縣完成任務量應超過70%。
2、申請追加推廣面積指標的示范市縣應編制實施方案(見附件2),提出申請追加的推廣面積指標,其中示范市不應小于150萬平方米,示范縣不應小于30萬平方米,并按財辦建[2011]38號文件要求上報實施情況核查表及實施項目進度表。
3、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將組織對申請追加推廣面積指標的示范市縣進行實地核查,核查前期示范任務完成情況及相關能力建設情況等,從而確定支持對象。
(四)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示范區(鎮)。
1、為進一步整合政策資源,鼓勵在綠色生態城、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建設中,將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作為約束性指標,明確推廣面積目標,實施集中連片推廣。
2、申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示范區(鎮)應滿足財辦建[2011]38號文件要求,編制完成綠色生態城區、綠色低碳重點小城鎮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兩年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示范區推廣面積不低于200萬平方米,示范鎮不低于12萬平方米。
3、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確定的綠色重點小城鎮享受相應補貼政策,應及時編制實施方案,按規定程序及時上報。
4、申請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示范區(鎮)應編制實施方案(見附件3),并通過省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上報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每個省上報的示范區鎮均不超過2個。
5、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對各地申請文件進行審查,確定入圍的集中連片推廣示范區(鎮),并組織對入圍區(鎮)的已有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基礎及成效進行實地核查,最終確定支持對象。
(五)征集重大推廣應用示范項目。
各省(市、區)應對本轄區內重大項目予以調查、統計,對單個項目推廣應用面積超過百萬平方米的重大項目給予重點關注,并填寫重大推廣應用示范項目統計表(詳見附件4),各?。▍^、市)應對重大項目給予積極支持,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也將通過現有資金政策渠道予以適當支持。
(六)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科技研發及產業化項目。
關于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科技研發及產業化項目的申請,比照財辦建[2011]38號文件執行,并進一步提高技術門檻要求,鼓勵重大技術創新研發。
二、申請程序
1、省級財政、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對行政區域內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各類項目申請進行匯總,于2012年2月1日前將申請文件報送至財政部經濟建設司、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將相關申請材料(一式兩份并附電子版)報送至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管理辦公室。資金申請將本著成熟一批、申報一批的原則,對條件成熟的項目,實行動態申報,不斷補充完善項目庫。
2、聯系人及電話:財政部經濟建設司綜合處 王志雄 010-68552521;住房城鄉建設部建筑節能與科技司 胥小龍 010-58934548;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管理辦公室 郭梁雨 010-88082216。
附件:
1. 已建成投入運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表
2.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新增推廣面積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3.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示范區(鎮)建設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4.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重大推廣示范項目統計表
財政部辦公廳
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已建成投入運行的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項目表
填報單位:城市(縣)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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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新建/既有 |
建筑 類型 |
建筑面積 (平方米) |
可再生能源應用形式 |
折合應用面積(萬m2) |
項目總投資(萬元) |
可再生能源部分投資(萬元) |
項目建設單位 |
項目建成時間 |
是否為保障性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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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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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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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類型:[1]居住建筑;[2]公共建筑(填寫相應序號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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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再生能源應用形式:[1-1]太陽能光熱建筑一體化應用;[1-2]太陽能浴室;[1-3]被動式太陽能房;[2]太陽能采暖空調;[3-1]土壤源熱泵技術應用;[3-2]地下水源熱泵技術應用;[3-3]地表水源熱泵技術應用;[3-4]海水源熱泵技術應用;[3-5]污水源熱泵技術應用;[4]太陽能光熱與地源熱泵結合系統應用(填寫相應序號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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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折合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面積=太陽能熱水系統建筑應用面積×0.5+地源熱泵系統建筑應用面積×1+太陽能供熱制冷系統建筑應用面積×1.5+太陽能與地源熱泵結合系統建筑應用面積×1.5。地源熱泵包括土壤源熱泵、淡水源熱泵、海水源熱泵、污水源熱泵等技術。 |
附件2: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
新增推廣面積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一、示范市(縣)概況,介紹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示范市縣自批準以來,開展的相關工作,制定出臺的政策,取得的效果;
二、當前實施進展情況,包括已完成面積,正在開工面積,已完成比例及資金撥付情況等;
三、保證原任務完成的措施及計劃,包括為保證原任務完成具體采取的措施及實施計劃;
四、新增推廣面積情況,介紹今明兩年內新增推廣面積、具體項目、年度實施計劃、推廣應用中達到綠色建筑要求的建筑面積、保障性住房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面積、新增推廣應用要集中連片,并與集中推廣示范區相結合,要按往年格式要求填報新增推廣面積備案表;
五、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及使用計劃,包括中央補助資金申請、使用方式、使用范圍、資金支出計劃、資金管理措施等;
六、配套能力建設,包括組織機構、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標準規范、科技進步、產業配套、行政監管、考核評價、宣傳推廣等方面。
七、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分析。
附件3:
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示范區(鎮)
建設實施方案編制大綱
一、基本情況。包括所在城市基本概況、城區地理區位及行政區劃、總體規劃及建設計劃安排等。
二、規劃情況。包括城區(鎮)總體規劃及控制性詳細規劃情況、綠色生態城區、綠色重點小城鎮專項規劃及能源、建筑、交通、市政等各類專項規劃制定情況、各類建設控制性指標制定情況、綠色建筑推廣情況等。
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集中連片推廣示范區(鎮)建設方案。包括本區域可再生能源資源情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需求情況、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總體規劃目標及推廣計劃、推廣面積、達到綠色建筑要求的建筑面積、主要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類型及應用形式、今明兩年建筑應用項目落實情況及建設計劃等。
四、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申請及使用計劃,包括中央補助資金申請、使用范圍、資金管理措施;地方財政資金配套及市場融資情況等。
五、建設運營模式說明。對采取由能源管理公司投資、運營的項目予以說明。
六、配套能力建設。包括組織機構、法律法規、政策措施、標準規范、科技進步、產業配套、行政監管、考核評價、宣傳推廣等方面。及經濟、社會、環境效益分析。
附件4:
?。▍^、市) 年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重大推廣示范項目統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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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名稱 |
所在市 |
建筑面積/萬平方米 |
技術類型 |
項目總投資/萬元 |
可再生能源系統投資/萬元 |
是否為合同能源管理運營模式 |
項目進度 |
預計竣工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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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1:技術類型填寫相應數字:1、太陽能采暖技術;2、太陽能生活熱水;3、太陽能光電建筑一體化應用技術;4、淺層地能利用技術;5、城鎮生活垃圾及污泥沼氣利用技術;6、工業余熱利用技術;7、深層地熱能梯級利用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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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2:建設進度填寫相應數字:1、已立項;2、設計階段;3、建設前期準備;4、建設施工;5、竣工階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