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深圳市生態環境局發布關于印發《深圳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方法學(試行)》《深圳市無紙化金融場景(銀行業)碳普惠方法學(試行)》的通知。
其中,《深圳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方法學(試行)》明確,本方法學規定了在深圳碳普惠機制下,通過安裝并運行1MW及以下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的碳普惠行為所產生減排量的核算及核證方法。
項目申報主體為深圳市行政區域內的機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居民家庭。項目活動須發生在深圳市行政區域內,超出深圳市行政區域范圍的安裝并運行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活動不納入項目產生的碳普惠核證減排量計算范圍。
原文如下: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深圳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方法學(試行)》《深圳市無紙化金融場景(銀行業)碳普惠方法學(試行)》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深圳碳普惠體系建設,引導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根據《深圳市碳普惠管理辦法》(深環規〔2022〕5號)的有關規定,我局組織評估了《深圳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方法學(試行)》《深圳市無紙化金融場景(銀行業)碳普惠方法學(試行)》,現予以公布。
附件:
附件1.深圳市分布式光伏發電系統碳普惠方法學(試行).pdf
附件2.深圳市無紙化金融場景(銀行業)碳普惠方法學(試行).pdf
深圳市生態環境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