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傳銷已成為危害群眾合法利益、破壞社會和諧穩定的毒瘤。隨著新能源產業的發展,不法分子甚至將手伸進了新能源汽車領域。
近日貴州黔東南州警方破獲的一起特大涉嫌網絡傳銷案引起民眾廣泛關注。該涉嫌傳銷組織自2014年開始,以“國宏金橋基金”、“國宏眾籌”等項目的名義,通過設立網上辦公平臺,收取入會費、發展會員,騙取財物。據警方調查,這個名為“國宏基金”、“國宏眾籌”的組織網絡已遍及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會員已逾3萬人次,會員之間存在著推薦關系,組織結構共6級41層,呈金字塔結構,實際收取參與人資金達17億余元。
與傳統傳銷活動不同的是,該組織網絡采取了“私募基金”、“眾籌”等新名頭,以投資新能源電池、新能源汽車等項目為名募集資金,而在宣傳中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夸大和虛構的情形。
據警方介紹,馬某某等人對外宣稱的投資項目包括:國宏新能源汽車、中科泰能鎳碳電池、因為所以咖啡等。其宣傳資料稱,國宏新能源汽車發展迅猛,2015年銷量全國排名第五。中科泰能電池在天津已實現量產,年產量55萬塊,在富陽市也已投產,年產值將超過10億。那么這種遍地開花的發展勢頭是否是真實的呢?
記者:生產出多少塊電池?生產了多少輛車?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截至目前來看的話,可能還沒有一個正常的投入市場的產品,就是像剛才說的,像他們現在電池這一邊的話,主要是引進生產線,現在可能還處在試生產,沒有進行正常的這種生產。這個我覺得跟我想的,或者是跟市場資料宣傳的情況來看,還是有很大的差距。
辦案民警了解到,這種被大力宣傳的鎳碳電池電容存在體積大、能量比小、質量重、無法小型化等無法克服的缺點,無法使用在轎車、無線終端等中小型載體上,使用范圍非常有限,市場前景并不明朗,且多年技術停滯,在國內已不再先進。
警方通過調查證實,中科泰能公司生產的電池產品尚未經過國家檢測,不能上市,其自行銷售1600塊,銷售收入162萬元;國宏新能源車共生產3214輛,銷售1891輛。這些情況都與馬某某等人對外宣傳的內容有著巨大差距。而且,已經銷售的國宏汽車,已查明有一半以上是使用會員的會費,以馬某某控制的公司名義購買。
記者:你們用來買這個車的錢,有沒有來源于會員繳納的投資?
犯罪嫌疑人馬某某:我覺得這個東西不存在任何問題。
記者:就是有一部分是會員投資的錢?
犯罪嫌疑人馬某某:對。
此外,馬某某等人除了上述幾個主要企業以外,名下還登記有各類公司170多家。警方表示,在某展會上,馬某某曾讓手下用自己的公司與中科泰能簽訂采購協議,左手倒右手,虛構業績。
貴州凱里市公安局法治大隊案審中隊長鈕洪德表示:“當天和某個公司簽訂了有什么50億的這個訂單是吧。那后來經過我們調查下來呢,他這個事情呢,實際上也是他馬某某自己下面的公司與他們這個公司簽訂的這個50億訂單。其實他簽訂這個訂單的宣傳,讓這個投資人啊,他們所謂的投資人相信他有這個大批量生產的能力,讓大家更容易上當。”
去年6月14日,貴州警方在多地警方的配合下,展開聯合抓捕行動,馬某某在北京被抓獲。
貴州省黔東南州公安局專案組負責人介紹,這起涉嫌傳銷的案件和原來的傳銷模式有了很大的變化,除了傳統的人拉人的線下方式,還有很大一部分是在網上進行,而且采取了以“基金、眾籌”等為名的新形式。
專案組負責人介紹,不管采取哪種形式,傳銷和正常經營的一個非常大的差別是計酬模式。傳銷的收入主要來源是下線,以發展下線收取返利的形式來獲取的。
比如,在“國宏”這個龐大的金字塔中,公司給會員的返利一項,就近7億元。但是,會員不發展下線,是難以得到獎勵的。而這近7億元中,有6億多元是采取“積分兌沖”方式直接從下線手里得到。
公司財務總監周某某認為,馬曉明是整個國宏基金、國宏眾籌在宣傳、市場、資金多個體系的操盤手,是“金字塔最上層”。
被捕后,周某某非常后悔,他一再向記者表示,自己接受采訪是希望投資者不要輕易相信高額回報,天上不會掉餡餅。他也告誡所有的參與者,不要存有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