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珠海市發展和改革委發布組織開展珠海市新型儲能產業鏈鏈主企業遴選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申報企業依法在珠海市登記設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規模實力:制造業產業集群鏈主企業年營業收入原則上不低于10億元。具備市場影響力,主導產品(服務)在國內市場占有率排名前列;具有較強的研發實力,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原則上不低于3%。
如企業屬于省級以上新型儲能產業鏈鏈主企業,且在有效期內,經申報后可直接認定為市級鏈主企業。
原文如下:
關于組織開展珠海市新型儲能產業鏈鏈主企業遴選工作的通知
各區(功能區)發改部門: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推動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工作部署,落實《珠海市制造強市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實施重點產業鏈鏈長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珠海市重點產業鏈鏈主企業遴選和管理參考指引》等文件要求,充分發揮鏈主企業在穩定產業鏈、優化供應鏈、推動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集群培育等方面的引領帶動作用,現組織開展珠海市新型儲能產業鏈鏈主企業遴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產業鏈鏈主企業是指處于產業鏈供應鏈核心優勢地位,對產業鏈具有引領帶動作用,對于優化資源配置、技術產品創新和產業生態構建有重大影響力的企業,有能力且有意愿對增強我市產業鏈供應鏈穩定性和競爭力、健全和壯大產業體系發揮重要作用的企業。
(一)屬地要求:依法在珠海市登記設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規模實力:制造業產業集群鏈主企業年營業收入原則上不低于10億元。
(三)市場影響力:主導產品(服務)在國內市場占有率排名前列。
獲得世界500強、中國500強、民營企業500強、質量強國建設領軍企業認定等情況,及獲得有關行業領域國家級榮譽稱號或獎項等情況將列入考察因素。
(四)自主創新能力:具有較強的研發實力,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原則上不低于3%。
擁有核心自主知識產權,設有專門的知識產權部門,具有較強知識產權管理能力;主導或參與相關領域國際、國家或行業標準;具備國家級、省級高層次領軍人才、團隊等情況將列入考察因素。
(五)持續發展能力:企業財務狀況良好且具有較好的成長性,盈利能力長期高于行業平均水平;產品質量精良,計量水平先進,獲得產品、體系、服務和高端品質認證;具有品牌核心競爭力,管理模式創新(如推行首席質量官制度等);能耗達到能耗限額標準先進值。
牽頭或參與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制造業創新中心、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工業設計中心、質量標準實驗室等國家級以上創新研發平臺建設及獲得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稱號等情況將列入考察因素。
(六)產業帶動能力:資源整合能力突出,產業鏈上下游合作企業原則上不少于10家。
(七)其他要求:企業具有強烈社會責任感;具有健全的財務、知識產權、技術標準、質量保證和安全生產等管理制度,近3年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單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未發生重大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件。
(八)直通條件:如企業屬于省級以上新型儲能產業鏈鏈主企業,且在有效期內,經申報后可直接認定為市級鏈主企業。
二、申報流程
遵循自愿申報原則,符合條件的單位可自主申報鏈主企業。
(一)初審推薦。各區(功能區)發改部門對申報材料的齊備性、合規性和有效性進行初審,對初審合格者出具推薦意見后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局。
(二)專家評審。市發展改革局選取相關專家組成鏈主企業評審小組,對通過初審的申報單位進行綜合評價并出具評審意見,提出鏈主企業建議名單。
(三)鏈長審定。市發展改革局將專家評審意見和鏈主企業建議名單經局黨組會通過后,報產業鏈鏈長審定并同意。
(四)公示發布。市發展改革局通過政務網站、微信公眾號等渠道將擬選定的鏈主企業名單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市發展改革局公告珠海市新型儲能產業鏈鏈主企業名單,有效期三年。
三、申報材料
企業申報材料應包括:
(一)珠海市新型儲能產業鏈鏈主企業申請書(詳見附件1);
(二)繪制本產業鏈圖譜,協助梳理我市產業鏈供應鏈長板短板(含斷點、堵點、痛點等),提出我市產業發展方向建議;
(三)印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財務報表;
(五)申報產業鏈主導產品市場占有率的佐證說明材料;
(六)上一年度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專項審計報告》(或提供其他研發費用說明材料)、企業設立研發機構的佐證說明材料;有效專利、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目錄;領軍人才名單,引進培育省級以上高層次領軍人才、團隊等證明材料;參與或主導國際/國家標準目錄;
(七)質量榮譽、品牌榮譽、管理榮譽、企業能耗水平等證明材料;
(八)上一年度與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簽訂的合同或發票等佐證材料(佐證材料上的部分敏感信息可模糊化處理);
(九)在“信用中國”網站查詢下載的信用報告;
(十)有助于佐證鏈主企業評價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十一)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如企業屬于省級以上新型儲能產業鏈鏈主企業,還需提供被納入省級以上新型儲能產業鏈鏈主的證明文件。
四、有關要求
請各區(功能區)發改部門于2025年5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報送至市發展改革局。
珠海市發展改革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