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璧縣漁溝鎮梁集村多位村民向本報反映:今年初,合肥一家公司在當地投資建設光伏發電基地,但事先沒有與村民商量,就開始丈量村民的農用地和退耕還林地,大約600畝土地,每畝地每年給予一定補償。他們認為補償的費用,比自己種地的收入要低得多,而且國家有規定,農用地、牧地和林地都不能做光伏發電的基地。他們多次找到鎮里詢問,卻一直沒有答復,項目施工方也不解釋,只是強行施工。
該鎮鎮長徐紀元告訴記者,建設光伏發電基地是縣政府的招商引資項目,所有手續都齊全,所用土地都是國有用地,沒有村民承包地和集體土地。只有幾十畝村民的自耕地,現在正與村民協商處理。
該鎮鎮長徐紀元告訴記者,建設光伏發電基地是縣政府的招商引資項目,所有手續都齊全,所用土地都是國有用地,沒有村民承包地和集體土地。只有幾十畝村民的自耕地,現在正與村民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