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團風縣2016年光伏產業扶貧工作方案的通知 團政辦發〔2016〕16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團風經濟開發區管委會,縣政府各部門:
《團風縣2016年光伏產業扶貧工作方案》已經縣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6年3月15日
團風縣2016年光伏發電產業扶貧工作方案
光伏扶貧是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方式,是實現貧困村、貧困戶脫貧的重要途徑之一,為加快推進光伏發電產業扶貧工作,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2016年,在全縣范圍內選擇43個貧困村建設60KW分布式光伏電站43座;對太陽能資源、建設條件和接入條件好,有意愿建設光伏電站的建檔立卡一般貧困戶,按照每戶3KW的建設規模,由縣政府統籌資金集中建設(具體建設名單見附表)。
二、建設任務及規模
在每個扶貧村中建設一座60KW的分布式光伏電站,共計43座,裝機容量為2580KW;在有條件的行政村,按照每戶3KW的規模,集中建設分布式光伏電站。
三、資金籌措
光伏電站項目每千瓦投資約0.8萬元,建設村級60KW分布式光伏電站項目投資約40萬元,每個扶貧村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資金由縣扶貧辦從扶貧資金中予以全額解決。戶用3KW光伏電站項目投資約2.4萬元,所需資金由縣政府統籌解決。
四、收益及分配方式
60KW光伏電站年均增收6萬元左右,3KW光伏電站貧困戶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光伏扶貧工作由縣發改局、扶貧辦牽頭負責,縣城鄉規劃局、國土資源局、林業局、水利局、供電公司、投資公司等單位為工作專班成員單位,工作專班成員單位具體負責解決項目建設中的有關問題。各鄉鎮具體負責光伏發電產業扶貧項目的組織實施,督促各村及農戶做好光伏電站項目建設。
(二)明確工作責任。確定縣投資公司為業主單位,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采取招投標方式擇優選擇光伏項目施工單位和光伏產品以及建后技術管理服務機構,切實抓好光伏發電扶貧項目建設質量和運行管理,確保貧困村和貧困戶按時脫貧,
長期受益。
(三)加強督辦檢查??h政府將組織相關單位對光伏扶貧項目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等情況進行督辦檢查,對工作成績突出的鄉鎮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落后的鄉鎮予以通報批評。
附件:團風縣2016年光伏發電產業扶貧項目建設貧困村名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