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發改價管〔2016〕126號
天津市寧利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市電力公司:
《關于天津寧利華康物流有限公司3.275MW光伏發電項目電價的請示》(外發[2016]1號)收悉。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天津寧利華康物流有限公司3.275MW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按本市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執行,即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95元;2016年6月30日前未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88元。
二、光伏發電上網電價在本市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以內的部分,由市電力公司結算;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
三、寧利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市電力公司要真實、完整地記載和保存發電項目上網交易電量、價格和補貼金額等資料,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
2016年2月26日
天津市寧利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市電力公司:
《關于天津寧利華康物流有限公司3.275MW光伏發電項目電價的請示》(外發[2016]1號)收悉。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天津寧利華康物流有限公司3.275MW光伏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按本市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執行,即2016年6月30日前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95元;2016年6月30日前未全部投運的,上網電價每千瓦時0.88元。
二、光伏發電上網電價在本市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含脫硫、脫硝、除塵)以內的部分,由市電力公司結算;高出部分通過國家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予以補貼。
三、寧利光伏發電有限公司、市電力公司要真實、完整地記載和保存發電項目上網交易電量、價格和補貼金額等資料,接受有關部門監督檢查。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