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縣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霍邱縣光伏扶貧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15年7月22日
為大力實施光伏扶貧,穩定增加貧困村和貧困戶收入,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光伏扶貧的指導意見》(皖政辦〔2015〕3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新時期扶貧開發的戰略思想,大力推進科學扶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按照“省級統籌、縣負總責,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政策扶貧、市場運作,統一標準、保障質量,合力推進、注重實效”的總體思路,建立政府補助、社會幫扶、金融支持、用戶出資等多種途徑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大力推進貧困村和貧困戶開展光伏扶貧,增加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和貧困戶家庭收入,加快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步伐。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要將光伏扶貧作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措施,制定方案,抓好落實。鼓勵和引導包村扶貧單位、企業、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光伏扶貧。
(二)縣負總責,鄉抓落實。縣里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負責具體抓落實,做到機構、人員、經費三落實。
(三)自愿參與,精準幫扶。充分尊重貧困村和貧困戶意愿,實行貧困村和貧困戶自愿申報、鄉鎮審核、縣級審批。光伏扶貧重點扶持無勞動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貧困戶及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
(四)多方出資,明晰產權。項目建設資金由省市縣政府補助、幫扶單位支持、貧困村或貧困戶自籌等多種途徑解決,產權及收益歸貧困村或貧困戶所有。
(五)規范操作,確保實效。嚴格實行招投標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選擇承建單位,確保光伏扶貧工程質優價廉。規范項目建設和驗收,用市場的辦法,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結合的運行維護機制,確保光伏電站正常運轉,長期受益。
三、實施范圍和對象
我縣光伏扶貧主要在全縣90個貧困村和1個民族村實施。實施對象為兩類:一是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二是無勞動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貧困戶。項目建設地點具備以下條件:一要有良好的光照條件,光伏電池組件四周無樹木及建筑物遮擋。二要有適合的安裝條件,房屋為整澆水泥平頂,結構相對較好、承重800公斤以上、面積40平方米以上,屋頂不具備安裝條件的,附近要有40平方米以上的場地。三要有220V交流電源,電表單獨立戶,電表戶頭與戶主姓名一致。
四、目標任務
2015-2018年,用4年時間在全縣建設光伏電站3.546萬千瓦(在90個貧困村和1個民族村,每村建設1座60千瓦的村級光伏電站;在村內選擇貧困戶1萬戶,每戶建設1座3千瓦的用戶光伏電站),實現受益貧困戶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貧困村集體年均增收6萬元左右。具體任務如下:
(一)貧困村發展計劃。2015年21個村,2016年20個村,2017年20個村,2018年30個村,共計91個村。
(二)貧困戶發展計劃。2015年1000戶,2016-2018年每年3000戶,共計1萬戶。
(三)2015年實施計劃。2015年,全縣建設光伏電站21個村、1000戶(詳見附1)。
五、選戶原則
(一)三不準。
1. 享受五保供養待遇的不準;
2. 子女或父母有能力但不盡贍養或撫養義務分戶造成生活困難的,或者其他為套取國家政策補貼臨時分戶的不準;
3. 違法違規、好吃懶做、不講誠信的不準。
(二)四優先。
1. 三人以上,生活困難,因病、因殘、因災致貧的貧困戶優先;
2. 生活特別困難的烈屬、軍屬、退伍軍人貧困家庭優先;
3. 農村獨生子女戶、兩女戶等模范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貧困戶優先;
4. 生活特別困難,隔代撫養孤兒的貧困戶優先。
六、實施步驟
(一)確定實施對象階段(2015年7月20日-8月10日)。
本人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評議和村兩委審查把關,確定初選名單,張榜公示。村級公示無異議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委,由鄉鎮(開發區)負責匯總、核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申報表》、《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登記表》(紙質、電子版)報縣扶貧辦。實施對象確定后,縣扶貧開發領導組安排人員進村入戶,隨機抽查不低于30%的貧困戶進行核查,核實后立項審批。
(二)籌款籌資階段(2015年8月11日-31日)。
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每戶投入2.4萬元,省、市、縣補貼建設資金的2/3,貧困戶自籌1/3,即0.8萬元。貧困村集體經濟光伏電站每村投入48萬元,其中縣財政補貼30萬元,貧困村自籌18萬元。
(三)設備采購安裝并網階段(2015年8月10日-10月9日)。
由縣招投標管理局招標采購光伏發電設備。由中標的安裝企業負責光伏發電設備的安裝、調試,并負責對安裝戶進行使用、管護知識培訓。由縣供電公司與貧困戶簽訂并網發電合同,負責雙向智能電表安裝,按國家有關規定接入電網,實現安裝、調試、并網發電同步。光伏電站運營維護辦法另行制定。
(四)評估驗收階段(2015年10月10日-11月30日)。
縣扶貧辦會同縣供電公司和施工企業,組織有關專家、單位對光伏發電項目進行評估、驗收并出具項目評估驗收報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副組長,縣扶貧辦、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扶貧辦,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開發區)要成立相應組織,切實加強領導,協調推進,加快光伏扶貧實施。
(二)創新資金籌措和建設模式。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自籌部分資金,可以通過扶貧貼息貸款和社會各界支持等途徑解決;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自籌部分資金,可以通過自身出資、扶貧小額貼息貸款和社會幫扶等途徑解決。貧困戶籌集資金有困難且符合貸款條件的,可向所在地的霍邱農商行分支機構申請扶貧小額信貸,簽訂最長不超過3年的借款合同。貸款利率不超過同期基準利率,縣財政按照實際支付的利息貼息,最高不得超過貸款額度的5%。按照《安徽省扶貧辦、中國人壽安徽省分公司關于開展扶貧小額信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通知》(皖扶辦〔2015〕44號)精神,對貸款的貧困戶投保“扶貧小額信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1-3年,每人年保險費40元由縣財政承擔,投保人在保險期內發生意外傷害導致死亡、殘疾時,由人壽保險霍邱支公司負責理賠不超過5萬元的保險金。
(三)堅持節約集約用地。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要依法科學選址,盡量選擇庫塘周邊、荒坡等空閑地建設,也可建設光伏大棚,即節約耕地,又提高效益。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選址原則上在貧困戶屋頂或庭院建設。
(四)明確部門職責。縣扶貧辦負責宣傳發動、選擇貧困村和貧困戶、擬定年度計劃、牽頭組織項目實施和統籌協調工作。縣財政局負責資金籌集與監管。縣發改委負責光伏發電指標的爭取與分配,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技術指南、用戶手冊,以及光伏扶貧招標標準合同。縣國土局負責指導貧困村和貧困戶依法科學選定光伏電站建設場址。縣金融辦負責協調金融機構、保險機構支持光伏扶貧。縣招投標局和政府采購中心負責及時開展設備采購的招投標工作,配合做好相關服務。霍邱農商行負責光伏電站貧困戶的評級授信和扶貧小額貸款發放。人壽保險霍邱支公司負責光伏電站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縣供電公司負責加快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側重貧困村,健全安全管控,明確并網接入點,以及相關政策落實銜接、接入系統方案制定、并網方式選擇、并網、調試、抄表,按季度結算,及時發放上網電量補貼資金;配合扶貧部門和中標企業健全光伏扶貧工程監管機制,制定項目備案、施工、驗收等管理辦法,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各鄉鎮、開發區具體負責本轄區光伏扶貧項目的實施,組織好項目貧困戶的選擇、公示、群眾資金籌集與收取、項目推進、施工協調、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協調與處理、配合檢查、驗收等工作。包村扶貧單位要積極支持貧困村光伏電站建設,組織動員包戶干部職工幫助貧困戶建設光伏電站;督促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配合村支兩委全程參與貧困村、貧困戶光伏電站項目建設的宣傳發動、組織籌備、實施監督和后期管護等工作。
(五)嚴明工作紀律。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做好光伏發電扶貧項目的責任感和迫切感,嚴格執行扶貧政策,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優親厚友,不得變通辦法套取扶貧項目和資金,縣、鄉鎮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光伏扶貧風清氣正。
(六)強化考核考評。光伏發電扶貧項目是創新扶貧機制,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措施,縣委、縣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對鄉鎮、開發區和縣直定點幫扶單位以及駐村扶貧工作隊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考評內容。各鄉鎮、開發區、縣直各單位要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把握政策,嚴格標準,狠抓落實,搞好服務,真正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附件:1. 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任務分解表
2. 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申請表
3. 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登記表
附件2
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申請表
附件3
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登記表
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7月22日印發
經縣政府同意,現將《霍邱縣光伏扶貧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15年7月22日
霍邱縣光伏扶貧工作實施方案
為大力實施光伏扶貧,穩定增加貧困村和貧困戶收入,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實施光伏扶貧的指導意見》(皖政辦〔2015〕34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新時期扶貧開發的戰略思想,大力推進科學扶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按照“省級統籌、縣負總責,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政策扶貧、市場運作,統一標準、保障質量,合力推進、注重實效”的總體思路,建立政府補助、社會幫扶、金融支持、用戶出資等多種途徑相結合的資金籌措機制,大力推進貧困村和貧困戶開展光伏扶貧,增加貧困村集體經濟收入和貧困戶家庭收入,加快扶貧對象脫貧致富步伐。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要將光伏扶貧作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措施,制定方案,抓好落實。鼓勵和引導包村扶貧單位、企業、社會各界參與和支持光伏扶貧。
(二)縣負總責,鄉抓落實。縣里制定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鄉鎮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負責具體抓落實,做到機構、人員、經費三落實。
(三)自愿參與,精準幫扶。充分尊重貧困村和貧困戶意愿,實行貧困村和貧困戶自愿申報、鄉鎮審核、縣級審批。光伏扶貧重點扶持無勞動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貧困戶及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
(四)多方出資,明晰產權。項目建設資金由省市縣政府補助、幫扶單位支持、貧困村或貧困戶自籌等多種途徑解決,產權及收益歸貧困村或貧困戶所有。
(五)規范操作,確保實效。嚴格實行招投標制度,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選擇承建單位,確保光伏扶貧工程質優價廉。規范項目建設和驗收,用市場的辦法,建立健全建、管、用相結合的運行維護機制,確保光伏電站正常運轉,長期受益。
三、實施范圍和對象
我縣光伏扶貧主要在全縣90個貧困村和1個民族村實施。實施對象為兩類:一是無集體經濟收入或集體經濟薄弱、資源缺乏的貧困村;二是無勞動力、無資源、無穩定收入來源的貧困戶。項目建設地點具備以下條件:一要有良好的光照條件,光伏電池組件四周無樹木及建筑物遮擋。二要有適合的安裝條件,房屋為整澆水泥平頂,結構相對較好、承重800公斤以上、面積40平方米以上,屋頂不具備安裝條件的,附近要有40平方米以上的場地。三要有220V交流電源,電表單獨立戶,電表戶頭與戶主姓名一致。
四、目標任務
2015-2018年,用4年時間在全縣建設光伏電站3.546萬千瓦(在90個貧困村和1個民族村,每村建設1座60千瓦的村級光伏電站;在村內選擇貧困戶1萬戶,每戶建設1座3千瓦的用戶光伏電站),實現受益貧困戶家庭年均增收3000元左右,受益貧困村集體年均增收6萬元左右。具體任務如下:
(一)貧困村發展計劃。2015年21個村,2016年20個村,2017年20個村,2018年30個村,共計91個村。
(二)貧困戶發展計劃。2015年1000戶,2016-2018年每年3000戶,共計1萬戶。
(三)2015年實施計劃。2015年,全縣建設光伏電站21個村、1000戶(詳見附1)。
五、選戶原則
(一)三不準。
1. 享受五保供養待遇的不準;
2. 子女或父母有能力但不盡贍養或撫養義務分戶造成生活困難的,或者其他為套取國家政策補貼臨時分戶的不準;
3. 違法違規、好吃懶做、不講誠信的不準。
(二)四優先。
1. 三人以上,生活困難,因病、因殘、因災致貧的貧困戶優先;
2. 生活特別困難的烈屬、軍屬、退伍軍人貧困家庭優先;
3. 農村獨生子女戶、兩女戶等模范執行計劃生育政策的貧困戶優先;
4. 生活特別困難,隔代撫養孤兒的貧困戶優先。
六、實施步驟
(一)確定實施對象階段(2015年7月20日-8月10日)。
本人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評議和村兩委審查把關,確定初選名單,張榜公示。村級公示無異議后,上報鄉鎮人民政府或開發區管委,由鄉鎮(開發區)負責匯總、核查、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將《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申報表》、《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登記表》(紙質、電子版)報縣扶貧辦。實施對象確定后,縣扶貧開發領導組安排人員進村入戶,隨機抽查不低于30%的貧困戶進行核查,核實后立項審批。
(二)籌款籌資階段(2015年8月11日-31日)。
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每戶投入2.4萬元,省、市、縣補貼建設資金的2/3,貧困戶自籌1/3,即0.8萬元。貧困村集體經濟光伏電站每村投入48萬元,其中縣財政補貼30萬元,貧困村自籌18萬元。
(三)設備采購安裝并網階段(2015年8月10日-10月9日)。
由縣招投標管理局招標采購光伏發電設備。由中標的安裝企業負責光伏發電設備的安裝、調試,并負責對安裝戶進行使用、管護知識培訓。由縣供電公司與貧困戶簽訂并網發電合同,負責雙向智能電表安裝,按國家有關規定接入電網,實現安裝、調試、并網發電同步。光伏電站運營維護辦法另行制定。
(四)評估驗收階段(2015年10月10日-11月30日)。
縣扶貧辦會同縣供電公司和施工企業,組織有關專家、單位對光伏發電項目進行評估、驗收并出具項目評估驗收報告。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縣光伏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副組長,縣扶貧辦、發改委等相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扶貧辦,負責日常工作。各鄉鎮(開發區)要成立相應組織,切實加強領導,協調推進,加快光伏扶貧實施。
(二)創新資金籌措和建設模式。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自籌部分資金,可以通過扶貧貼息貸款和社會各界支持等途徑解決;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自籌部分資金,可以通過自身出資、扶貧小額貼息貸款和社會幫扶等途徑解決。貧困戶籌集資金有困難且符合貸款條件的,可向所在地的霍邱農商行分支機構申請扶貧小額信貸,簽訂最長不超過3年的借款合同。貸款利率不超過同期基準利率,縣財政按照實際支付的利息貼息,最高不得超過貸款額度的5%。按照《安徽省扶貧辦、中國人壽安徽省分公司關于開展扶貧小額信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的通知》(皖扶辦〔2015〕44號)精神,對貸款的貧困戶投保“扶貧小額信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期1-3年,每人年保險費40元由縣財政承擔,投保人在保險期內發生意外傷害導致死亡、殘疾時,由人壽保險霍邱支公司負責理賠不超過5萬元的保險金。
(三)堅持節約集約用地。貧困村村級光伏電站要依法科學選址,盡量選擇庫塘周邊、荒坡等空閑地建設,也可建設光伏大棚,即節約耕地,又提高效益。貧困戶戶用光伏電站選址原則上在貧困戶屋頂或庭院建設。
(四)明確部門職責。縣扶貧辦負責宣傳發動、選擇貧困村和貧困戶、擬定年度計劃、牽頭組織項目實施和統籌協調工作。縣財政局負責資金籌集與監管。縣發改委負責光伏發電指標的爭取與分配,編制光伏扶貧實施方案、技術指南、用戶手冊,以及光伏扶貧招標標準合同。縣國土局負責指導貧困村和貧困戶依法科學選定光伏電站建設場址。縣金融辦負責協調金融機構、保險機構支持光伏扶貧。縣招投標局和政府采購中心負責及時開展設備采購的招投標工作,配合做好相關服務。霍邱農商行負責光伏電站貧困戶的評級授信和扶貧小額貸款發放。人壽保險霍邱支公司負責光伏電站貧困戶扶貧小額信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工作。縣供電公司負責加快實施農村電網改造升級,側重貧困村,健全安全管控,明確并網接入點,以及相關政策落實銜接、接入系統方案制定、并網方式選擇、并網、調試、抄表,按季度結算,及時發放上網電量補貼資金;配合扶貧部門和中標企業健全光伏扶貧工程監管機制,制定項目備案、施工、驗收等管理辦法,參與項目竣工驗收。各鄉鎮、開發區具體負責本轄區光伏扶貧項目的實施,組織好項目貧困戶的選擇、公示、群眾資金籌集與收取、項目推進、施工協調、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問題的協調與處理、配合檢查、驗收等工作。包村扶貧單位要積極支持貧困村光伏電站建設,組織動員包戶干部職工幫助貧困戶建設光伏電站;督促駐村扶貧工作隊員,配合村支兩委全程參與貧困村、貧困戶光伏電站項目建設的宣傳發動、組織籌備、實施監督和后期管護等工作。
(五)嚴明工作紀律。各鄉鎮、開發區、各部門要切實增強做好光伏發電扶貧項目的責任感和迫切感,嚴格執行扶貧政策,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優親厚友,不得變通辦法套取扶貧項目和資金,縣、鄉鎮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督查力度,確保光伏扶貧風清氣正。
(六)強化考核考評。光伏發電扶貧項目是創新扶貧機制,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重要措施,縣委、縣政府將此項工作納入對鄉鎮、開發區和縣直定點幫扶單位以及駐村扶貧工作隊扶貧開發工作考核考評內容。各鄉鎮、開發區、縣直各單位要切實增強使命感和責任感,把握政策,嚴格標準,狠抓落實,搞好服務,真正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
附件:1. 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任務分解表
2. 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申請表
3. 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登記表
附件1
2015年度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任務分解表
金額單位:萬元
鄉鎮
|
貧困村
|
集體經濟光伏發電
|
貧困戶光伏發電
|
||||
項目數
|
扶持
資金
|
自籌
資金
|
戶數
|
扶持
資金
|
自籌
資金
|
||
孟集鎮
|
黃沖村
|
1
|
195
|
||||
雙崗村
|
1
|
||||||
中心店村
|
1
|
||||||
胡埠村
|
1
|
||||||
彭塔鄉
|
千金田村
|
1
|
195
|
||||
慈佛寺村
|
1
|
||||||
高樓村
|
1
|
||||||
西隱賢村
|
1
|
||||||
馮瓴鄉
|
新臺村
|
1
|
195
|
||||
新倉村
|
1
|
||||||
花墻村
|
1
|
||||||
龔崗村
|
1
|
||||||
花園鎮
|
天竹村
|
1
|
195
|
||||
江北村
|
1
|
||||||
劉李村
|
1
|
||||||
安業村
|
1
|
||||||
潘集鎮
|
朱郢村
|
1
|
195
|
||||
大新莊村
|
1
|
||||||
劉樓村
|
1
|
||||||
汪莊村
|
1
|
||||||
姚李鎮
|
魯大莊村
|
1
|
25
|
||||
合計
|
21
|
630
|
378
|
1000
|
800
|
800
|
附件2
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申請表
戶主
姓名
|
性別
|
文化程度
|
家庭
人口
|
致貧
原因
|
||||||||||||
貧困戶類型
|
自籌資金(元)
|
家庭住址
|
||||||||||||||
聯系電話
|
身份證號碼
|
|||||||||||||||
申
請
內
容
|
本人家庭是2015年建檔立卡在冊貧困戶。本人自愿參加光伏扶貧電站建設,目前,已籌集資金 元,不足部分計劃通過
落實。本人遵紀守法、尊老愛幼、鄰里和睦、勤勞誠信,履行相關義務,承擔相關責任。如果本人能夠得到光伏扶貧項目支持,加上本人自己的努力,預計第二年全家就可以實現穩定脫貧。
光伏扶貧利國利民,本人迫切要求參加光伏發電扶貧項目實施,懇請上級給予支持。
申請人:
2015年 月 日
|
|||||||||||||||
貧困村
意見
|
工作隊
意見
|
點長意見
|
||||||||||||||
鄉鎮人
民政府
審核
|
附件3
霍邱縣光伏扶貧項目實施對象登記表
鄉鎮 村
序號 |
戶主 姓名 |
性別 |
家庭人口 |
文化程度 |
貧困戶 類型 |
自籌資金(元) |
致貧 原因 |
家庭住址 |
身份證號碼 |
聯系電話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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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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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霍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7月22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