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五:三種基金投資結構的解析
合資模式:
合資模式下,基金投資者和Solarcity分別出資成立合資公司,在基金投資者收回成本及收益前,基金投資者占有99%的股權,收回成本之后Solarcity占有95%的股權,并可以選擇買下基金剩余的股權。

目前有一半以上基金選擇該模式,其特點是基金在回收成本前,控制了資產的所有權,同時在6年內通過補貼、加速折舊和租金快速回收投資,并獲得9%左右的現金回報率。而Solarcity獲得大部分的租金。
最后,讀懂合資模式的會計方式也很重要:基金的現金投入記在現金流量表中,支付給基金的ITC補貼和電費現金流也記在現金流量表中(未支付的記為應付),加速折舊的稅盾記在損益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應占損失,而余額記在權益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其整體公式為:年末少數股東權益 = 年初少數股東權益 + 年中基金現金投資– 年中給基金的現金分配– 應付少數股東分配的增加 + 少數股東應占損失。
轉租模式:
轉租模式下,Solarcity向投資人借款購買設備并擁有其所有權,并僅以租賃的名義將使用權交給基金投資人。基金投資人將設備轉租給用戶后收取租金,同時收下基本全部ITC補貼作為還款。在該種模式下,Solarcity除了每期收下小部分租金之外,還擁有了大部分的加速折舊稅盾。如下圖。

轉租模式也是Solarcity常用的模式,其特點是基金不用承擔設備所有權所附加的風險,一般租約期在5年,靠ITC補貼和用戶租金來收回借款,而將稅收的抵扣額留給了Solarcity。
轉租模式的會計記錄稍微簡單:基金投資者的借款記為長期負債,收到的ITC的補貼全部會用來抵扣負債,同時用戶的租金電費收入都計入Solarcity,并同時以還款形式去減記現金和負債。基金投資者的借款利息也會記錄在損益表里。需提醒的是,ITC的收入會被記為延期收入分期確認。
合資模式:
合資模式下,基金投資者和Solarcity分別出資成立合資公司,在基金投資者收回成本及收益前,基金投資者占有99%的股權,收回成本之后Solarcity占有95%的股權,并可以選擇買下基金剩余的股權。

目前有一半以上基金選擇該模式,其特點是基金在回收成本前,控制了資產的所有權,同時在6年內通過補貼、加速折舊和租金快速回收投資,并獲得9%左右的現金回報率。而Solarcity獲得大部分的租金。
最后,讀懂合資模式的會計方式也很重要:基金的現金投入記在現金流量表中,支付給基金的ITC補貼和電費現金流也記在現金流量表中(未支付的記為應付),加速折舊的稅盾記在損益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應占損失,而余額記在權益表中的少數股東權益。其整體公式為:年末少數股東權益 = 年初少數股東權益 + 年中基金現金投資– 年中給基金的現金分配– 應付少數股東分配的增加 + 少數股東應占損失。
轉租模式:
轉租模式下,Solarcity向投資人借款購買設備并擁有其所有權,并僅以租賃的名義將使用權交給基金投資人。基金投資人將設備轉租給用戶后收取租金,同時收下基本全部ITC補貼作為還款。在該種模式下,Solarcity除了每期收下小部分租金之外,還擁有了大部分的加速折舊稅盾。如下圖。

轉租模式也是Solarcity常用的模式,其特點是基金不用承擔設備所有權所附加的風險,一般租約期在5年,靠ITC補貼和用戶租金來收回借款,而將稅收的抵扣額留給了Solarcity。
轉租模式的會計記錄稍微簡單:基金投資者的借款記為長期負債,收到的ITC的補貼全部會用來抵扣負債,同時用戶的租金電費收入都計入Solarcity,并同時以還款形式去減記現金和負債。基金投資者的借款利息也會記錄在損益表里。需提醒的是,ITC的收入會被記為延期收入分期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