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紀新能源網訊,為了更好地了解新疆本地的新能源開發的現狀和未來前景,全聯新能源商會聯合新疆自治區工商聯組織十七家與光伏產業相關的企業和機構赴疆進行了為期兩天的考察調研。這次活動為各企業和當地政府,以及各企業之間提供了非常有效的交流機會和平臺。本報告對在活動中各方交流的信息進行一個簡要的總結。
一、新疆光伏產業現狀概述
由于擁有良好的光照資源和廣闊的未開發土地資源,新疆成為國家規劃發展光伏電站的重要基地之一。根據彭博新能源數據庫追蹤的56個項目顯示,截至到2012年8月22日,在新疆地區已建成的光伏項目為152.7MW,已獲得融資或正在建設的項目為339MW,已得到項目批準的項目為275.2MW,已宣布計劃的項目為1520MW(如圖一所示,四種狀態無重合項目)。總計光伏項目2286.9MW。在本次活動中,新疆工商聯組織各企業機構參觀了哈密市的兩個已建成的項目,分別為中廣核所有的20MW和中電投所有的20MW。
圖一:新疆光伏項目概覽(注:四種進展狀態所覆蓋的項目無重合)
二、當地政策
在本次活動中,新疆自治區工商聯,發改委,國土資源廳,城鄉建設廳,及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均派代表參加了與各企業的座談研討。除了概括地介紹了當地的資源優勢外,幾個政策的導向在會談中被重點強調:
1、為了鼓勵光伏項目在新疆的發展,對于民用規劃區以外的國有未使用土地,對光伏項目采取免費使用的政策。
2、政府積極鼓勵光伏產業鏈上的相關企業來到新疆做長期的投資建設,來帶動當地的就業市場。對這些投資企業,可以很大程度上地節省運輸成本,增加盈利。
3、考慮到光伏產電遠程運輸的經濟成本,以及新疆本地豐富的礦產資源,一個比較科學的統籌策略是引進一些投資,采用高新技術開采本地礦產,同時就地消納本地光伏電站的產電。
4、針對之前出現的一些“賣路條”的現象(曾有10MW的路條賣200萬元的例子),政府將禁止轉讓項目。而且,如果路條拿到之后沒有在之前的承諾期限內開始施工,則要收回項目開發許可(現暫定要求一年內動工,兩年內建成)。
三、企業合作
在這次活動提供的交流平臺上,很多產業鏈上扮演不同角色的企業也尋找到了一些潛在的合作伙伴。例如:
1、泰陽電氣(深圳)有限公司的一個主要業務就是為光伏電站提供支架。而對于大多數建在西部地區的電站,支架的運輸成本非常高。(據該公司董事長張春亮稱,2GW的電站需要支架約12到15萬噸,而運輸到新疆的成本高達1000元/噸。)在本次活動中,該公司被當地工商聯建議入疆建廠,和當地的八一鋼廠和新建的光伏電站都保持近距離,省去原料和產品的雙重運輸費用。
2、賽錫科技(保定)有限公司的主要業務是砂漿回收再加工。類似泰陽電氣的運輸成本問題,由于砂漿的重量大,運輸成本也是一個關鍵的問題。在本次活動提供的平臺上,賽錫科技已于本地有生產硅片業務的特變電工就今后可能的合作進行了洽談。
3、華源集團一直致力于節能理念及新能源技術在建筑領域的應用普及。最近的一個發展趨勢是將光伏組件鋪設在建筑頂部,用于供應地下停車場的供電需求(光伏產電不入網,不儲能,直接送入白天也需供電的地下停車場;當其供電不足以滿足需要時,從電網取電)。天合光能在本次活動中表示,非常愿意與華源集團合作,一起開發此類項目,申請國家的補貼。
四、問題匯總
在各企業的發言中,幾個問題被多次提及,比較普遍,總結如下:
1、已經得到發改委的項目批準(“路條”)之后,在開工之前卻收到當地政府的通知,對之前承諾的免費使用的土地要征收高額的使用費用(有開發商聲稱曾被要求支付6萬元/畝的高額費用)。很多開發商表示,即便是免費使用土地,項目也盈利甚微;如再征收高額土地使用費,光伏電站項目將不具盈利性。
2、已經入網的項目,卻不能使其產電100%地被電網接收。
3、電價結算不及時。
4、在拿到“路條”之后,仍需得到至少6個當地部門(環保,土地,規劃,電力,城建,消防)的許可,才能進行項目動工。這段期間沒有標準的處理時間,拖延情況嚴重。
五、行業預測
在企業的交流過程中,各方代表對光伏行業短期內的發展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1、2013年全球的光伏需求激增的可能性微弱,供過于求仍然是整體形式。行業的整合和盈利的回轉需要2年左右的時間。
2、為了尋求獲得盈利的機會,向下游發展,成為很多大型光伏組件商的策略之一。比較典型的方式是在電站開發的過程中扮演EPC(Engineering, 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的角色。例如,天合光能就將近期的盈利目標制定為50%來自于參與下游項目的開發。
3、隨著國家政策導向的調整,應該更多地關注分布式光伏項目的開發。(國家最新公布的十二五可再生能源規劃里,已經明確量化截止到2015年,分布式光伏將占所有光伏項目的50%。)相應的,智能電網和儲能是近期潛在的企業發展的機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