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推進虛擬電廠發展的指導意見。
文件提出,到2027年,虛擬電廠建設運行管理機制成熟規范,參與電力市場的機制健全完善,全國虛擬電廠調節能力達到20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虛擬電廠應用場景進一步拓展,各類商業模式創新發展,全國虛擬電廠調節能力達到5000萬千瓦以上。
文件明確虛擬電廠的定義。虛擬電廠是基于電力系統架構:運用現代信息通信、系統集成控制等技術,聚合分布式電源可調節負荷、儲能等各類分散資源,作為新型經營主體協同參與電力系統優化和電力市場交易的電力運行組織模式。
虛擬電廠的功能定位。虛擬電廠對增強電力保供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完善電力市場體系具有重要作用。在系統運行方面,可提供調峰、調頻、備用等多種調節服務。在需求側管理方面,可組織負荷資源開展需求響應。在市場交易方面,可聚合分散的資源參與市場交易。
加快培育虛擬電廠主體。省級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虛擬電廠發展方案,在發展規模、業務類型、運營模式、技術要求等方面作出安排,針對省級、地市級電力調節需要,培育不同特點的虛擬電廠主體,完善虛擬電廠發展體系,圍繞聚合分散電力資源、增強靈活調節能力、減小供電缺口、促進新能源消納等場景加快推進虛擬電廠規模化發展。鼓勵能源企業、能源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及其他各類企業積極投資虛擬電廠,大力支持民營企業參與虛擬電廠投資開發與運營管理,共同推動技術及模式創新。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