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浙江省余姚市發改委發布《余姚市2024年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和用戶側儲能調峰補貼實施辦法》。根據文件,2024年迎峰度夏期間,工業用戶,可累計享受全時段移峰填谷補貼、晚峰專項補貼、用戶側儲能調度補貼三項補貼!其中用戶側儲能按頂峰放電電量,給予0.8元/每千瓦時補貼。
此外,全時段移峰填谷補貼:按照企業在計劃性移峰填谷時段(早峰08:00-11:00、腰荷13:00-17:00、晚峰17:00-22:00),單日實際平均移峰負荷給予補貼。500kW(含)以下補貼10元/kW;500kW-5000kW(含)補貼12元/kW;5000kW-10MW(含)補貼15元/kW;移峰負荷達到10MW以上一次性補貼20萬元。
晚峰移峰專項補貼:按照企業在晚峰時段(17:00-22:00)實際平均移峰負荷下降情況,給予額外1元/kW補貼。
據北極星儲能網不完全統計,2024年以來,已有多地更新儲能補貼政策。尤其近期,浙江多地發布關于迎峰度夏、削峰填谷的補貼,而且補貼標準最高可達1元/kWh,而且或可根據不同時段享受削峰和填谷多重補貼。
相關政策原文摘要如下:
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余姚市財政局關于印發
《余姚市2024年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和用戶側儲能調峰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中意寧波生態園區域開發建設指揮部,國網余姚市供電公司:
為做好我市2024年保供電、穩經濟、促發展工作,根據《2024年浙江省迎峰度夏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浙能源〔2024〕16號)文件要求,決定對我市2024年迎峰度夏期間企業自主有效參與移峰填谷、用戶側儲能調峰發放專項補貼,特制定《余姚市2024年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和用戶側儲能調峰補貼實施辦法》,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余姚市發展和改革局
余姚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余姚市財政局
2024年6月25日
余姚市2024年工業企業計劃性移峰填谷和用戶側儲能調峰補貼實施辦法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穩住經濟大盤”的工作要求,按照全省統一部署,2024年余姚市堅持以“價格信號引導、前置措施削峰、需求響應優先、有序用電保底、節約用電助力”的原則,統籌做好2024年迎峰度夏電力保供工作。全省啟動移峰填谷響應階段,為引導工業企業將白天高峰用電轉移到夜間低谷用電,將工作日高峰用電轉移至休息日低谷用電,以達到“移峰不減產”的目的,確保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同時,充分利用用戶側儲能資源,通過有效聚合調度,緩解電網負荷壓力,根據《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2024年浙江省迎峰度夏電力需求側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計劃性移峰填谷補貼
(一)補貼對象
2024年迎峰度夏期間,有效參與全省啟動的計劃性移峰填谷且擁有獨立用電戶號,且滿足計量采集要求的工業電力用戶。
(二)執行時間
全省執行計劃性移峰填谷期間(具體以省文件響應指令時間為準。
(三)補貼標準
1.全時段移峰填谷補貼
按照企業在計劃性移峰填谷時段(早峰08:00-11:00、腰荷13:00-17:00、晚峰17:00-22:00),單日實際平均移峰負荷給予補貼。移峰負荷在500kW(含)以下,給予10元/千瓦補貼;移峰負荷達到500kW-5000kW(含),給予12元/千瓦補貼;移峰負荷達到5000kW-1萬kW(含),給予15元/千瓦補貼;移峰負荷達到l萬kW以上,給予一次性補貼20萬元。
2.晚峰移峰專項補貼
按照企業在晚峰時段(17:00-22:00)實際平均移峰負荷下降情況,給予額外1元/千瓦補貼。
(四)觸發條件
工作日移峰時段(早峰08:00-11:00、腰荷13:00-17:00、晚峰17:00-22:00),企業用電平均負荷下降至正常生產負荷(移峰前5個工作日時段平均負荷,下同)30%以下,視為響應成功。
二、用戶側儲能調度補貼
(一)補貼對象
2024年迎峰度夏期間,根據余姚市級指令,用戶側儲能在規定時段內接受電網統一調度,且具備單獨計量條件(并網)的電力用戶。
(二)補貼標準
按照儲能頂峰放電電量,給予0.8元/每千瓦時補貼。
(三)執行時段
全省執行計劃性移峰填谷期間,市供電公司調度指令時段。
(四)觸發條件
電網后臺監測到用戶側儲能設備按調度指令要求執行充放電。
四、其他
全時段移峰填谷補貼、晚峰專項補貼、用戶側儲能調度補貼三項可累計享受。
五、審核撥付
執行時段結束,國網余姚市供電公司根據用戶參與情況,計算補貼金額,清單報送市發改局。經市發改局、經信局、財政局審核后,公示一周。公示無異議后,經市發改局、經信局、財政局聯合發文,由市發改局按流程撥付資金至國網余姚市供電公司。國網余姚市供電公司應在資金到位后盡快發放至用戶預繳電費賬戶。
六、資金來源
總預算200萬元(視實際響應周期和時長情況追加),資金從已征收的差別電價中列支。
七、其他事項
迎峰度冬期間,參照本辦法執行,如遇電力供需形勢發生較大變化,則按流程調整實施辦法。
浙江省瑞安市
《瑞安市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補貼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2024年6月24日
方案提到,根據瑞安市有序高效用電工作協調小組指令在規定時段內使用電化學儲能頂峰放電的工業企業用戶,給予1元/千瓦時的補貼。對參與電力緊張時段有效壓降的工業企業用戶,給予0.2元/千瓦時的補貼。在規定時段內使用用戶側柴油發電機組頂峰發電的的工業企業用戶,給予2元/千瓦時的補貼。
浙江溫州
《溫州市迎峰度夏(冬)電力保供補貼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2024年5月29日
根據市級指令在規定時段內使用電化學儲能頂峰放電的工業企業用戶,給予1元/千瓦時的補貼。對參與電力緊張時段有效壓降的工業企業用戶,給予0.2元/千瓦時的錯避峰補貼。在規定時段內使用用戶側柴油發電機組頂峰發電的的工業企業用戶,給予2元/千瓦時的補貼。
浙江江山
《江山市2023-2024年度電力移峰填谷、需求響應等需求側管理補貼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4年5月20日
文件明確,全省執行電力需求響應期間,對江山市有效參與需求響應的電力用戶,在已獲得省級電力需求響應補貼金額基礎上額外給予1元/千瓦時地方補貼。在迎峰度夏(冬)期間,根據省電力公司發布的電力缺口時段,對有效向電網輸送電能的儲能用戶及電動汽車用戶補貼0.5元/千瓦時,補貼電量以國網浙江省電力公司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記錄的客觀數據為依據(系統通過充電單號計量的反向送電電量)。
重慶
《銅梁區支持新型儲能發展八條措施(試行)》
2024年5月24日(銅梁區)
對于按照新能源+儲能模式建設新型儲能設施配比容量達到發電站裝機量10%,且儲能時長在2小時及以上的新能源發電企業,每年按新型儲能設備投資額的2%給予補貼,連續補貼3年,單個項目補貼不超過1500萬元;對電網側獨立儲能電站,每年按照新型儲能設備投資額的2%給予補貼,連續補貼3年,單個項目補貼資金不超過1500萬元;對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的工商業側新型儲能項目,在項目投產運營后,按照儲能設施每年實際放電量,連續3年給予項目投資方0.3元/千瓦時的資金補貼,單個項目補貼金額累計不超過500萬元。
廣東
《2024年東莞市新型儲能示范應用資助工作指引》
2024年4月22日(東莞市)
對于通過專家評審擇優納入示范項目庫的,申報單位須先自行投入資金組織實施項目。次年組織補貼申報時,對獲得認定、通過核查、完成驗收的示范項目, 自投運次月起,按經核定的實際放電量,給予投資主體不超過0.3元/千瓦時的事后資助,補貼累計不超過2年,單個項目累計補貼不超過300萬元。
《佛山市南海區促進新型儲能電站發展扶持辦法(征求意見稿)》
2024年3月8日(佛山市南海區)
2023年1月1日起在南海區內新注冊成立的新型儲能電站建設企業或者已在南海登記在冊的企業利用現有場地改造,在本辦法有效期內建成并網且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的非居民儲能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達500萬元及以上,按照建成項目裝機容量給予投資方不高于180元/千瓦時補貼,每個項目最高補貼不超過150萬元,按照3:3:4的比例分3年補貼;
2023年1月1日起至本辦法有效期內在南海區建成并網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不超過500萬元,按照建成項目裝機容量給予投資方不高于120元/千瓦時補貼,每個項目最高補貼不超過25萬元,按照3:3:4的比例分3年補貼;
《惠州市惠陽區關于支持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2024年修訂版)》
2024年2月23日(惠州市惠陽區)
對新建成并網運營且裝機容量1兆瓦時及以上的工商業儲能項目,自并網投運次月起,區財政按照0.2元/千瓦的標準給予放電量補貼,補貼期不超過2年,單個項目累計補貼不超過30萬元。
支持新型儲能示范項目建設。每年遴選不超過3個新型儲能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示范應用項目,區財政按照項目實際投入金額給予項目業主5%的事后獎補,單個項目獎補不超過50萬元。
《惠州市推動新型儲能產業高質量發展資金(支持應用方向)管理實施細則》
2024年2月18日(惠州市)
在支持范圍、對象和方式方面,國家或省級儲能示范項目類,采取事后補助方式給予一次性獎勵,根據上一年度國家或省儲能示范項目名單確定,單個項目最高獎勵500萬元。2023年投產新型儲能電站項目類,采取事后補助方式給予一次性獎勵,根據并網時間節點和放電量確定,給予投資主體不低于0.15元/千瓦時的事后補助,單個項目最高獎勵300萬元。
《深圳市寶安區人民政府印發寶安區關于促進新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4年1月16日(深圳市寶安區)
圍繞本區范圍內的輸變配電設施、大數據中心、5G基站、充電設施、工商業園區等應用場景,鼓勵企業開展電網側和用戶側儲能融合項目示范,對已并網投運且實際投入500萬元以上的電化學儲能項目,儲能配置時長不低于2小時的,按照儲能設施裝機規模給予200元/千瓦時的補貼,對單個項目最高補貼300萬元。
安徽
《支持先進光伏和新型儲能產業集群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
2024年3月15日(亳州市)
獨立儲能電站在迎峰度夏期間(不含新能源配建改造和新能源租賃容量的),依據上網放電量享受最高0.2元/千瓦時支持。
《關于加快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3年12月20日(蕪湖市)
對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的儲能項目,按放電量給予0.3元/千瓦時補貼,補貼年限為3年,單個項目年度補貼最高100萬元。
江蘇
《關于征集蘇州工業園區光伏和儲能項目(2023年度并網項目)的通知》
2024年3月11日(蘇州工業園區)
分布式光伏項目自項目投運后按發電量補貼1年,每千瓦時補貼建筑業主方0.1元。(光伏發電設施建設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條件和規劃條件的項目除外);光伏建筑一體化應用(光伏組件作為建筑構件)項目自項目投運后按發電量補貼3年,每千瓦時補貼項目投資方0.1元;光伏配置儲能項目自項目投運后按發電量(放電量)補貼3年,每千瓦時補貼項目投資方0.3元。
《連云港市支持新型儲能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見稿)》
2024年2月4日(連云港市)
對儲能電池、電池管理系統、氫儲能等科技含量高、帶動效應強的新型儲能領域重大項目,對于當期設備投資超億元的,在其竣工投產后,按照認定設備投資額給與不超過10%的補貼,單個企業最高2000萬元。
支持新型儲能企業引進和購置先進設備,開展智能化綠色化技術改造升級,對進入統計部門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當年實施單個項目設備投入1000萬元以上的技改項目,按照入庫設備投資額給予不超過10%的補貼,最高500萬元。
對承擔國家核心技術攻關的項目,按不高于國家撥付資金的50%給予配套,單個項目最高500萬元。對承擔省級核心技術攻關的項目,按不高于省撥付資金的30%給予配套,單個項目最高200萬元。
上海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推動新型儲能示范應用引領產業創新發展實施方案》
2024年2月8日(臨港新片區)
對具有技術先進性和產業帶動性,并提供典型應用場景優質解決方案的新建用戶側儲能項目(項目應于2024年-2026年投產,裝機容量不低于1MWh,全容量放電時長不低于2h,年充放電次數不低于450次),按照項目裝機容量規模給予200元/千瓦時的獎勵支持,獎勵分3年進行發放,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支持戰略引領和前瞻布局的新型儲能產業項目建設。按照項目新增投資的10%比例給予支持、金額不超過1億元。對于產業生態鏈帶動發揮重大作用的項目不超過10億元。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關鍵核心技術和顛覆性技術有效突破。按照項目新增投資的10%-30%比例給予支持,一般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1000萬元,重點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特別重大突破性和顛覆性技術項目支持金額不超過5000萬元。
支持新型儲能產業重大技術裝備和核心部件實現首臺(套、批)突破。對被評為國際首臺裝備的項目,最高按合同金額的20%比例進行支持、金額不超過3000萬元;對被評為國內首臺裝備的項目,最高按合同金額的10%比例進行支持、金額不超過2000萬元。
浙江
《東陽市支持分布式光伏和新型儲能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2024年2月18日(東陽市)
對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在東陽備案且通過驗收建成投運的用戶側儲能、分布式光儲、光儲充一體化等項目,儲能系統容量不低于200千瓦/400千瓦時,按照儲能設施裝機規模給予50元/千瓦一次性建設補貼,單個項目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10萬元。鼓勵新建設的非居民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按照裝機容量的10%以上配建儲能系統。國企單位投運的用戶側儲能、分布式光儲、光儲充一體化等項目只享受上級財政專項補助,市財政不予另行補助。
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在用電緊張時,對積極參與虛擬電廠負荷調控的制造業企業,根據響應次數,按照儲能設備裝機功率給予1.5元/千瓦/次調峰補貼,每年發放一次。
四川
《郫都區工業高質量發展政策》
2024年1月8日(成都市郫都區)
支持工業企業利用儲能電池建設儲能電站降低用電成本,按儲能電站的實際放電量給予儲能電站運營主體0.2 元/kWh的獎勵,單個企業年度獎勵額度不超過300萬元。
《成都市優化能源結構促進城市綠色低碳發展政策措施實施細則(試行)》
2024年1月5日(成都市)
支持用戶側、電網側、電源側等配套建設儲能設施,對2023年以來新建投運的儲能項目(抽水蓄能項目除外),實際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的,按照儲能設施每年實際放電量,給予0.3元/千瓦時運營補貼,裝機規模5萬千瓦以下的、5萬千瓦(含)至10萬千瓦以下的、10萬千瓦(含)以上的項目年度最高補貼分別為5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連續補貼三年。要求申報項目裝機規模不低于100kW,建成后年利用小時數不低于600小時,獨立儲能項目可放寬至年完全充放電次數不低于250次。
廢舊動力電池規模回收、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給予最高500萬補助。支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規模梯次利用,經認定后,按照年度銷售的合格梯次電池容量給予20元/KWh、單個梯次利用企業年度最高50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