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發改委發布《關于組織開展可再生能源發展試點示范項目申報的通知》。
《通知》重點支持范圍分為技術創新類、開發建設類、高比例應用類。其中技術創新類包括,支持深遠海風電技術示范。主要支持大容量風電機組由近(海)及遠(海)應用,重點探索新型漂浮式基礎、±500千伏及以上電壓等級柔性直流輸電、單機15兆瓦及以上大容量風電機組等技術應用,并推動海上風電運維數字化、智能化發展。
開發建設類包括,支持深遠海海上風電平價示范。主要支持“十四五”期間規劃開發的海上風電項目,融合深遠海風電技術示范,通過規模開發、設計優化、產業協同等措施,推動深遠海海域海上風電項目降低工程造價、經濟性提升和實現無補貼平價上網。深遠海海上風電平價示范項目單體規模不低于100萬千瓦。
海上能源島示范。主要支持結合海上風電開發建設,融合區域儲能、制氫、海水淡化、海洋養殖等發展需求,探索推進具有海上能源資源供給轉換樞紐特征的海上能源島建設,建設包括但不限于海上風電、海上光伏、海洋能、制氫(氨、甲醇)、儲能等多種能源資源轉換利用一體化設施。海上風電制氫、海水淡化、海洋牧場等海洋綜合立體開發利用示范類型不少于2種。
海上風電與海洋油氣田深度融合發展示范。主要支持石油公司在海上油氣生產平臺周邊10公里海域內建設海上風電場,探索推進海上風電和海洋油氣協同開發、就近接入、綠電替代、聯合運維等融合發展方案,形成海上風電與油氣田區域電力系統互補供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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