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條例立項論證申請報告(征求意見稿)》,文件中多次提到光伏:
國務院《關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質量發展的意見》要求,副中心建設國家綠色發展示范區,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執行三星級綠色建筑標準、將安裝光伏設施作為強制性要求,推進近零碳排放示范工程。
在土地出讓時,建立“房地聯動、一地一策” 會商機制,將綠色建筑二星級、60%裝配率的裝配式建筑、光伏等品質要求納入土地招拍掛條件,將競高標準建設方案作為土地競拍政策工具,引導企業建設高標準商品住房。
累計撥付3.3億元推動超低能耗建筑、裝配式建筑、高星級綠色建筑和公共建筑節能綠色化改造示范項目,撥付0.94億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 節能技術改造等節能改造類項目,撥付3.07億元推動光伏發電規模化應用。
附件:《北京市建筑綠色發展條例立項論證申請報告(征求意見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