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杭州市臨平區一屆人大二次會議21號《關于“雙碳”目標下對民營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的建議》答復
尊敬的胡妙娜代表:
根據您提出的《關于“雙碳”目標下對民營企業綠色低碳發展的建議》,主要是涉及工商業分布式光伏建設方面。整區光伏建設推進以來,臨平區已完成87個光伏建設項目備案,容量總計76兆瓦(含企業自建項目),占總任務量的76%,其中2022年以來備案項目46兆瓦,整體推進速度較快,全區已并網的光伏裝機總容量超220兆瓦,年發電量超2億千瓦時,綠色低碳效應初步形成。結合我區光伏發電項目開發建設工作推進實際,經認真研究,建議的落實推進情況總結如下:
一是試點先行,激發光伏綠電新活力。以整區推進分布式光伏建設試點為抓手,成立以常務副區長為組長的光伏推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制定《臨平區整區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化發展暨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示范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明確光伏建設原則和目標,下達鎮街、平臺光伏建設目標任務,具備條件的建筑屋頂光伏宜建盡建,工業企業、特色小鎮、開發區(園區)的建筑屋頂2022年底前安裝比例達到30%,2024年底前達到60%以上。
二是支持引導,提高光伏建設積極性。對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工商企業,在執行能耗雙控、有序用電計劃響應時,根據其光伏發電量占總耗電量比值,酌情予以用電支持。分布式光伏發電量在其能源消費總量考核中核減,不納入預算考核。光伏發電量可抵扣企業新上項目用能指標。由區內注冊的公司投資承建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的投資額可納入屋頂企業當年度工業投資額指標統計。
三是市場主導,強化綠能企業支持度。在光伏項目開發建設中堅持市場主導、充分競爭的原則,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開發建設。鼓勵區內制造企業產品申報進入政采云“制造精品館”名錄。在政府投資項目中,鼓勵建設單位按規定在政采云“制造精品館”內,優先采購臨平企業生產的新能源產品。規范行業標準,依據《浙江省整縣(市、區)推進分布式光伏開發工作導則》,嚴格按照工程建設標準建設分布式光伏發電設施,健全光伏行業相關產品認證與準入管理體系,提高光伏建設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是信貸支持,打造綠色金融新力度。會同人行臨平支行大力推進雙碳金融,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綠色企業和項目的貸款投放力度,目前臨平區已有10家銀行推出“綠融通”、“節能貸”、“綠色供應鏈金融”、“長青貸”等20余種低碳綠色信用貸款專項產品,對光伏等重點減碳領域項目做好融資對接。開展碳金融創新研究與交流合作,推動探索更多可復制可推廣的綠色低碳金融產品與綠色金融資源對接模式,推動更多綠色金融政策落地臨平。
五是頂層統籌,建設能源大數據中心。推進以電力為核心的能源大數據中心建設,集成能源供給側和消費側數據,緊密結合“雙控”“雙碳”工作要求,建設能效碳排數智平臺。建立光伏發電信息智能管理系統,完善數據收集機制,將光伏數據納入能源大數據中心,提供區域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數據、光伏綠電數據總覽及分析結果,輔助政府決策,搭建企業和供能單位溝通橋梁,匹配能源供需。
再次感謝您對我區光伏建設以及綠色低碳發展的關心,區發改局將堅持開拓創新,持續推進我區分布式光伏開發建設,推動我區“碳達峰碳中和”的落實工作。并懇請您一如既往支持和參與我區綠色低碳轉型發展示范區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