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代碼:002506證券簡稱:超日太陽公告編號:2011-029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11年2月28日以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董事,并于2011年3月7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會議由董事長主持,會議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經與會董事審議,書面表決通過如下決議:
一、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根據2011年公司整體生產經營計劃和資金需求情況,對2011年度子公司需向銀行融資的情況進行了預測分析,提出了2011年度對子公司向銀行融資提供擔保額度的預案。《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詳情請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該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二、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發行擬公司債券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為了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改善公司資本結構、償還銀行貸款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公司擬發行公司債券。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決議的有效期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24 個月內有效。《關于發行擬公司債券的公告》詳情請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該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三、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擬發行四億元短期融資券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擬在中信銀行蘇州分行發行短期融資券,預計金額為4億元人民幣,期限為一年。此次融資獲得的資金主要用于用于償還銀行借款、調整債務結構、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該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3月7日
證券代碼:002506證券簡稱:超日太陽公告編號:2011-030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證監發(2005)120號文《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會根據2011年公司整體生產經營計劃和資金需求情況,對2011年度子公司需向銀行融資的情況進行了預測分析,提出了2011年度對子公司向銀行融資提供擔保額度的預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公司子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需求情況,公司在2010年度為下屬子公司的銀行融資提供了擔保,為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持續健康地的發展,公司擬在2011年繼續為子公司提供不超過以下額度的融資擔保:
1、 具體擔保對象和提供的擔保額度如下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 號
被擔保公司
擬提供最高擔保額度
1
上海超日(洛陽)太陽能有限公司
80,000
2
上海超日(九江)太陽能有限公司
20,000
合計
100,000
截至本報告出具日,2011年度已批準的擔保包含在本次預計擔保的總額度內。
2、 擔保期限及相關授權
上述擔保的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事項之日起12個月。
從提請股東大會自通過上述事項之日起,在此額度內發生的具體擔保事項,授權公司董事長具體負責與金融機構簽訂(或逐筆簽訂)相關擔保協議,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3、 擔保事項的審批程序
本事項須經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后,需要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實施。
二、擔保對象基本情況
本次擔保對象均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具體情況如下:
1、 上海超日(洛陽)太陽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70,000萬元
法人代表:倪開祿
成立時間:2006年10月20日
注冊地址:河南省洛陽偃師市工業區
經營范圍:太陽能材料、太陽能電池片、太陽能組件、太陽能燈具、太陽能光伏系統工程的生產、銷售、安裝。從事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際法律法規規定須經審批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和技術除外)。
經營狀況:上海超日(洛陽)太陽能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超日九江總資產為143,963.61萬元,凈資產為73,911.36萬元,本期凈利潤為4,333.79萬元。(以上數據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2、 上海超日(九江)太陽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5,000萬元
法人代表:倪開祿
成立時間:2010年4月19日
注冊地址: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城西港區愛國路中段
經營范圍:太陽能材料、太陽能設備、太陽能燈具、電子電器生產、銷售、安裝;進出口業務(以上涉及行政許可憑許可證經營)
經營狀況:上海超日(九江)太陽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日九江”)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超日九江總資產為2,149.78萬元,凈資產為1,479.78萬元,本期凈利潤為-20.22萬元。(以上數據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三、擔保的目的和風險評估
1、由于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所處行業為資金密集型行業,公司又處于產能迅速擴大時期,對項目建設資金及流動資金需求量非常大。因此,從公司經營發展實際出發,需進一步加大融資能力,通過提供擔保,解決上述公司經營中對資金的需求問題,有利于上述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轉資金,保持正常的生產經營,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分享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的經營成果。
2、公司本次對外擔保對象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這些公司的經營情況穩定,且公司在擔保期內有能力對其經營管理風險進行控制,財務風險出于公司可控制范圍內。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及《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相違背的情況。
四、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2011年預計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擔保事項,主要是為了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公司擔保的對象均為下屬全資子公司,這些公司目前經營狀況穩定,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制范圍內,公司認為其具有實際債務償還能力,未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及《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相違背的情況。我們同意公司對上海超日(洛陽)太陽能有限公司在80,000萬元人民幣額度內融資提供擔保,同意對上海超日(九江)太陽能有限公司在20,000萬元人民幣額度內融資提供擔保。同意在上述額度內發生的具體擔保事項,授權公司董事長具體負責與金融機構簽訂(或逐筆簽訂)相關擔保協議,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本事項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11年3月7日,公司對下屬子公司累計擔保額為33,000萬元,上述擔保數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2010年12月31日)的比例為:10.76%。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擔保情況。
六、備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 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 被擔保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3月7日
證券代碼:002506證券簡稱:超日太陽公告編號:2011-031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為了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改善公司資本結構、償還銀行貸款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公司擬發行公司債券,具體發行條款列示如下:
一、發行規模
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歸屬母公司股東權益為基數,預計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含10億元,約1000萬張),實際發行規模以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凈資產的40%為上限。
二、債券期限
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期限為不超過 8 年(含8 年),可以為單一期限品種,也可以為多種期限的混合品種,具體期限構成和各期限品種的發行規模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相關規定及市場情況確定。
三、債券利率及確定方式
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將根據網下詢價簿記結果,由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一致,并經監管部門備案后確定。債券票面利率采取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
四、發行方式
本次公司債券采用網上和網下相結合方式,可以一次發行或分期發行。發行方式按中國證監會最終核準的方式發行。
五、發行對象
本次公司債券向全體投資者發行,投資者以現金方式認購。
六、向公司股東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債券發行可向公司原股東配售,具體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市場情況以及發行具體事宜確定。
七、募集資金的用途
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擬用于償還銀行借款、調整債務結構,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八、發行債券的上市
在滿足上市條件的前提下,公司債券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決議的有效期
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決議的有效期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24 個月內有效。
以上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授權董事會根據市場情況決定具體的債券發行方案。
十、備查文件
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3月7日
證券代碼:002506證券簡稱:超日太陽公告編號:2011-032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刊登了《關于召開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通知》(公告編號:2011-027),定于2011年3月18日召開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
2011年3月7日,公司以現場方式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關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關于擬發行四億元短期融資券的議案》,上述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控股股東倪開祿先生從提高會議效率角度考慮,提請公司將《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關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關于擬發行四億元短期融資券的議案》以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一并審議。
經核查,倪開祿先生持有公司98,524,640股,持股比例為37.37%其提案內容未超出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及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故本公司董事會同意將上述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臨時提案內容,公司對2011年2月24日發布的《關于召開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通知》(以下簡稱“原通知”)作如下修改:
一、原通知“二、會議審議事項”增加五項議案分別為:
16、審議《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
17、審議《關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
18、審議《關于擬發行四億元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二、原通知“五、備查文件”增加一項“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對原通知“授權委托書”進行修改,詳見附件“授權委托書”。
四、除上述修訂外,原通知其他事項不變。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3月7日
附件:
授 權 委 托 書
茲全權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單位(個人 ),出席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對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沒有對表決權的形式方式做出具體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號
議案內容
表決意見
同意
反對
棄權
1
《2010 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
《2010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
《201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
《201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5
《關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專項報告》
6
《2010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7
《201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8
《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議案》
9
《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10
《關于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審計機構的議案》
11
《關于調整獨立董事津貼的議案》
12
《關于張正權辭去公司董事的議案》
13
《關于提名顧晨冬擔任公司董事的議案》
14
《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向上海超日(九江)太陽能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
15
《關于對外投資設立Chaori Sky Solar Energy S.à r.l.的議案》
16
《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
17
《關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
18
《關于擬發行四億元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委托書有效期限:自簽署日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稱(簽章):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請在“同意”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對提案,請在“反對”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投票棄權提案,請在“棄權”欄內相應地方填上“√”。
2、授權委托書剪報、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單位委托須加蓋單位公章。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于2011年2月28日以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董事,并于2011年3月7日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本次會議應出席董事9名,實際出席董事9名。會議由董事長主持,會議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經與會董事審議,書面表決通過如下決議:
一、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根據2011年公司整體生產經營計劃和資金需求情況,對2011年度子公司需向銀行融資的情況進行了預測分析,提出了2011年度對子公司向銀行融資提供擔保額度的預案。《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詳情請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該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二、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發行擬公司債券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為了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改善公司資本結構、償還銀行貸款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公司擬發行公司債券。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決議的有效期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24 個月內有效。《關于發行擬公司債券的公告》詳情請見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
該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三、會議以9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的表決結果,審議通過《關于擬發行四億元短期融資券的議案》,該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公司擬在中信銀行蘇州分行發行短期融資券,預計金額為4億元人民幣,期限為一年。此次融資獲得的資金主要用于用于償還銀行借款、調整債務結構、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該項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3月7日
證券代碼:002506證券簡稱:超日太陽公告編號:2011-030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根據《證券法》、《公司法》和中國證監會證監發(2005)120號文《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或“本公司”)董事會根據2011年公司整體生產經營計劃和資金需求情況,對2011年度子公司需向銀行融資的情況進行了預測分析,提出了2011年度對子公司向銀行融資提供擔保額度的預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擔保情況概述
根據公司子公司的生產經營和資金需求情況,公司在2010年度為下屬子公司的銀行融資提供了擔保,為確保公司生產經營持續健康地的發展,公司擬在2011年繼續為子公司提供不超過以下額度的融資擔保:
1、 具體擔保對象和提供的擔保額度如下表:
(單位:人民幣萬元)
序 號
被擔保公司
擬提供最高擔保額度
1
上海超日(洛陽)太陽能有限公司
80,000
2
上海超日(九江)太陽能有限公司
20,000
合計
100,000
截至本報告出具日,2011年度已批準的擔保包含在本次預計擔保的總額度內。
2、 擔保期限及相關授權
上述擔保的有效期為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事項之日起12個月。
從提請股東大會自通過上述事項之日起,在此額度內發生的具體擔保事項,授權公司董事長具體負責與金融機構簽訂(或逐筆簽訂)相關擔保協議,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
3、 擔保事項的審批程序
本事項須經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后,需要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后實施。
二、擔保對象基本情況
本次擔保對象均為本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具體情況如下:
1、 上海超日(洛陽)太陽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70,000萬元
法人代表:倪開祿
成立時間:2006年10月20日
注冊地址:河南省洛陽偃師市工業區
經營范圍:太陽能材料、太陽能電池片、太陽能組件、太陽能燈具、太陽能光伏系統工程的生產、銷售、安裝。從事貨物和技術的進出口業務(國際法律法規規定須經審批或禁止進出口的貨物和技術除外)。
經營狀況:上海超日(洛陽)太陽能有限公司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超日九江總資產為143,963.61萬元,凈資產為73,911.36萬元,本期凈利潤為4,333.79萬元。(以上數據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2、 上海超日(九江)太陽能有限公司
注冊資本:5,000萬元
法人代表:倪開祿
成立時間:2010年4月19日
注冊地址:九江經濟技術開發區城西港區愛國路中段
經營范圍:太陽能材料、太陽能設備、太陽能燈具、電子電器生產、銷售、安裝;進出口業務(以上涉及行政許可憑許可證經營)
經營狀況:上海超日(九江)太陽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超日九江”)為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超日九江總資產為2,149.78萬元,凈資產為1,479.78萬元,本期凈利潤為-20.22萬元。(以上數據經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
三、擔保的目的和風險評估
1、由于公司及下屬子公司所處行業為資金密集型行業,公司又處于產能迅速擴大時期,對項目建設資金及流動資金需求量非常大。因此,從公司經營發展實際出發,需進一步加大融資能力,通過提供擔保,解決上述公司經營中對資金的需求問題,有利于上述公司保持必要的周轉資金,保持正常的生產經營,公司能直接或間接分享全資或控股子公司的經營成果。
2、公司本次對外擔保對象均為公司全資子公司,這些公司的經營情況穩定,且公司在擔保期內有能力對其經營管理風險進行控制,財務風險出于公司可控制范圍內。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及《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相違背的情況。
四、獨立董事的獨立意見
公司獨立董事認為:2011年預計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的擔保事項,主要是為了滿足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公司擔保的對象均為下屬全資子公司,這些公司目前經營狀況穩定,財務風險處于公司可控制范圍內,公司認為其具有實際債務償還能力,未損害公司及股東的利益。不存在與中國證監會《關于規范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證監發[2003]56號)及《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證監發[2005]120號)相違背的情況。我們同意公司對上海超日(洛陽)太陽能有限公司在80,000萬元人民幣額度內融資提供擔保,同意對上海超日(九江)太陽能有限公司在20,000萬元人民幣額度內融資提供擔保。同意在上述額度內發生的具體擔保事項,授權公司董事長具體負責與金融機構簽訂(或逐筆簽訂)相關擔保協議,不再另行召開董事會或股東大會。本事項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后方可實施。
五、累計對外擔保數量及逾期擔保的數量
截至2011年3月7日,公司對下屬子公司累計擔保額為33,000萬元,上述擔保數額占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2010年12月31日)的比例為:10.76%。
公司及下屬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擔保情況。
六、備查文件
1、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2、 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3、 被擔保子公司截止2010年12月31日的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3月7日
證券代碼:002506證券簡稱:超日太陽公告編號:2011-031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為了實現公司的可持續發展、改善公司資本結構、償還銀行貸款以及補充流動資金,公司擬發行公司債券,具體發行條款列示如下:
一、發行規模
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歸屬母公司股東權益為基數,預計發行規模不超過人民幣10億元(含10億元,約1000萬張),實際發行規模以發行前公司最近一期末凈資產的40%為上限。
二、債券期限
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期限為不超過 8 年(含8 年),可以為單一期限品種,也可以為多種期限的混合品種,具體期限構成和各期限品種的發行規模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相關規定及市場情況確定。
三、債券利率及確定方式
本期債券為固定利率債券,本期債券的票面利率將根據網下詢價簿記結果,由發行人與保薦人(主承銷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協商一致,并經監管部門備案后確定。債券票面利率采取單利按年計息,不計復利。
四、發行方式
本次公司債券采用網上和網下相結合方式,可以一次發行或分期發行。發行方式按中國證監會最終核準的方式發行。
五、發行對象
本次公司債券向全體投資者發行,投資者以現金方式認購。
六、向公司股東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司債券發行可向公司原股東配售,具體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請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根據市場情況以及發行具體事宜確定。
七、募集資金的用途
本次發行的公司債券擬用于償還銀行借款、調整債務結構,剩余部分用于補充公司流動資金。
八、發行債券的上市
在滿足上市條件的前提下,公司債券申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九、決議的有效期
本次發行公司債券決議的有效期為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24 個月內有效。
以上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授權董事會根據市場情況決定具體的債券發行方案。
十、備查文件
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3月7日
證券代碼:002506證券簡稱:超日太陽公告編號:2011-032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關于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增加臨時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在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及《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刊登了《關于召開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通知》(公告編號:2011-027),定于2011年3月18日召開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
2011年3月7日,公司以現場方式召開了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關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關于擬發行四億元短期融資券的議案》,上述議案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公司控股股東倪開祿先生從提高會議效率角度考慮,提請公司將《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關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關于擬發行四億元短期融資券的議案》以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一并審議。
經核查,倪開祿先生持有公司98,524,640股,持股比例為37.37%其提案內容未超出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及股東大會職權范圍,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程》、《股東大會議事規則》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故本公司董事會同意將上述臨時提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
根據臨時提案內容,公司對2011年2月24日發布的《關于召開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通知》(以下簡稱“原通知”)作如下修改:
一、原通知“二、會議審議事項”增加五項議案分別為:
16、審議《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
17、審議《關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
18、審議《關于擬發行四億元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二、原通知“五、備查文件”增加一項“第二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決議”。
三、對原通知“授權委托書”進行修改,詳見附件“授權委托書”。
四、除上述修訂外,原通知其他事項不變。
特此公告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1年3月7日
附件:
授 權 委 托 書
茲全權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單位(個人 ),出席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東大會,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對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沒有對表決權的形式方式做出具體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序號
議案內容
表決意見
同意
反對
棄權
1
《2010 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
《2010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3
《201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4
《2010年度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5
《關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專項報告》
6
《2010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7
《201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8
《關于變更公司注冊資本的議案》
9
《關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議案》
10
《關于續聘天健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為公司審計機構的議案》
11
《關于調整獨立董事津貼的議案》
12
《關于張正權辭去公司董事的議案》
13
《關于提名顧晨冬擔任公司董事的議案》
14
《關于使用部分超募資金向上海超日(九江)太陽能有限公司增資的議案》
15
《關于對外投資設立Chaori Sky Solar Energy S.à r.l.的議案》
16
《關于2011年度對子公司提供擔保額度的議案》
17
《關于擬發行公司債券的議案》
18
《關于擬發行四億元短期融資券的議案》
委托書有效期限:自簽署日至本次股東大會結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稱(簽章):
委托人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委托人持股數:
委托人股東賬戶:
受托人簽名:
受托人身份證號: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請在“同意”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對提案,請在“反對”欄內相應地方填上“√”;如欲投票棄權提案,請在“棄權”欄內相應地方填上“√”。
2、授權委托書剪報、復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單位委托須加蓋單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