氫能觀察消息,近日,舟山市普陀區政府正式印發《關于加快新舊動能轉換 推動氫能產業強勢發展的若干意見》,并發布政策解讀。
根據《意見》,對涉氫企業生產、儲運等設備(含軟件,下同)投資超過300萬元的,按實際投資額的2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500萬元,而“綠氫”項目最高補助1000萬元。
而在加氫站建設方面,對加氫能力達到500kg/d的35MPa加氫站或加氫能力達到200kg/d的70MPa加氫站,按加氫站設備投入金額的30%補助,最高補助200萬元;對于加氫能力達到1000kg/d的35MPa加氫站或加氫能力達到400kg/d的70MPa加氫站,按加氫站設備投入金額的30%補助,最高補助300萬元。
鼓勵涉及氫能產業的實體項目落戶,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重點項目,在土地成交、開工建設、竣工驗收、達產等4個階段,分別享受2萬元/畝、2萬元/畝、3萬元/畝、5萬元/畝的獎勵。單個項目資金獎勵期限最多5年,最高獎勵為土地出讓成交總價的20%。
支持企業擴量提質。對涉氫制造業企業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對列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單項冠軍”產品的,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0 萬元、80 萬元獎勵。對列為省級“雄鷹”培育企業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對列為省級制造業“隱形冠軍”企業、培育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10萬元獎勵。
同時加大扶持氫能裝備制造。對氫燃料電池以及制氫、儲氫、運氫、加氫、摻氫等設備和關鍵零部件的生產企業,當年度氫能設備及部件的銷售額超過2000萬元,按當年度銷售額給予2‰獎勵,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
根據發布的政策解讀,這一政策文稿主體內容分五大塊。






根據《意見》,對涉氫企業生產、儲運等設備(含軟件,下同)投資超過300萬元的,按實際投資額的20%予以補助,單個項目補助最高500萬元,而“綠氫”項目最高補助1000萬元。
而在加氫站建設方面,對加氫能力達到500kg/d的35MPa加氫站或加氫能力達到200kg/d的70MPa加氫站,按加氫站設備投入金額的30%補助,最高補助200萬元;對于加氫能力達到1000kg/d的35MPa加氫站或加氫能力達到400kg/d的70MPa加氫站,按加氫站設備投入金額的30%補助,最高補助300萬元。
鼓勵涉及氫能產業的實體項目落戶,總投資超過1億元的重點項目,在土地成交、開工建設、竣工驗收、達產等4個階段,分別享受2萬元/畝、2萬元/畝、3萬元/畝、5萬元/畝的獎勵。單個項目資金獎勵期限最多5年,最高獎勵為土地出讓成交總價的20%。
支持企業擴量提質。對涉氫制造業企業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20億元、50億元、100億元的,分別給予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15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對列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國家級“單項冠軍”產品的,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0 萬元、80 萬元獎勵。對列為省級“雄鷹”培育企業的,給予一次性不超過100萬元獎勵。對列為省級制造業“隱形冠軍”企業、培育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不超過30萬元、10萬元獎勵。
同時加大扶持氫能裝備制造。對氫燃料電池以及制氫、儲氫、運氫、加氫、摻氫等設備和關鍵零部件的生產企業,當年度氫能設備及部件的銷售額超過2000萬元,按當年度銷售額給予2‰獎勵,每年最高獎勵1000萬元。
根據發布的政策解讀,這一政策文稿主體內容分五大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