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7月24日從省發展改革委獲悉,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期批復四川省輸配電價改革方案,核定四川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
根據方案,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輸配電價分為三檔,根據電壓等級不同,每千瓦時從0.3967元到0.4453元不等;大工業用電分為四檔,每千瓦時從0.1090元到0.1998元不等。此次核定的輸配電價適用于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供區,自2017年7月1日起執行。
輸配電價改革后,我省仍保留藏區留存電量政策及電能替代項目政策,逐步執行單一制輸配電價0.105元/千瓦時(含線損)。
2015年3月,黨中央、國務院下發《關于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正式拉開帷幕。作為四川電力體制改革的基礎和關鍵一環,輸配電價獨立定價在電改啟動兩年多后終于“靴子落地”。省發展改革委資源和環境價格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電力體制改革總體思路,輸配電價是“管住中間”的關鍵措施。核定輸配電價,即是管住中間,而發電側和售電側兩頭放開,完全市場化。通過打破電網的壟斷,為電力價格市場化奠定基礎。具體來講,改革前,電網通過收取“差價”獲取利潤;改革后,電網按照“準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收取“過網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