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中廣核新能源發布2020年第二批支架集采招標,本次集采分六個標段,招標規模共計1439MW。分別為01標段青海、貴州區域(380MW);02標段湖北區域(220MW);03標段河北區域(340MW);04標段廣東陸豐內樣一期120MW項目;05標段安徽區域(349MW);06標段重慶城口縣30MW光伏項目。投標人可以自主選擇上述任一標段投標,每個標段單獨評標,分別授予綜合評分第一名的投標人。
招標詳情如下:
投標人資格要求如下:
基本資格: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品及服務的獨立企業法人。
資質要求:/
業績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單次供貨50MW(合同中如果沒有明確MW數,可依據重量判斷,2200噸及以上的合同可視為5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電站業績累計不低于500MW(非關聯交易)。
信譽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其他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4)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出現過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5)沒有因投標人原因發生延遲交貨的不良記錄。
(6)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招標人為本項目所委托的咨詢公司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
(7)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標中同時投標。
(8)投標人在近5年內有以下情形的則不被接受:
①投標人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質量問題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
招標詳情如下:

投標人資格要求如下:
基本資格:投標人應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為本項目提供產品及服務的獨立企業法人。
資質要求:/
業績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單次供貨50MW(合同中如果沒有明確MW數,可依據重量判斷,2200噸及以上的合同可視為50MW)以上的大型地面光伏電站業績累計不低于500MW(非關聯交易)。
信譽要求:投標人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其他要求:
(1)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本項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標。
(3)在專業技術、設備設施、人員組織、業績經驗等方面具有制造、質量控制、經營管理的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4)在安裝調試運行中未出現過重大的設備質量問題或已有有效的改進措施。
(5)沒有因投標人原因發生延遲交貨的不良記錄。
(6)投標人不得直接或間接地與招標人為本項目所委托的咨詢公司或其附屬機構有任何關聯。
(7)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標中同時投標。
(8)投標人在近5年內有以下情形的則不被接受:
①投標人有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重大質量問題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②投標人在招投標活動中有串通投標不良行為記錄或涉嫌串通投標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門調查的。